根据 《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皖教〔2019〕2号)、《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修订)》(合职院学2022〔43〕号)等文件精神,经过学生个人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,现拟认定陈黎明、杨文静等465人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现予以公示(具体内容见附件)。
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,自2023年10月9日-10月13日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向建工楼203书记办公室或建工楼207副书记办公室反映。
联系人:王老师 联系电话:0551-82321787。